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科研【2016】092号
各科室:
2017年广东省科技厅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现开始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第一批申报包括: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软科学研究(限项申报)、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工业高新技术、科普创新发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农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共10大领域(各领域详细指南见附件二)。可重点关注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科普创新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与科研科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的申报人可继续使用原账号进行申报,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科研科进行密码重置后再行登陆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2.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三),并
盖医院合同专用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 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需匿名填写),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须一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此外,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还要求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4.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5.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7.1.1-2018.12.31或2019.12.31。
6. 2017年省软科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项申报,如有意向申报,请务必于10月11日上午9时前将申报意向告知科研科,由学校统筹安排。
7. 申报金额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申报金额低于指南规定资助强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8. 须在间接经费预算里做出5%的管理费和2%的水电费。
9. 按照省科技厅文件规定,2016年以后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可以开支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 40%,软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软件开发类项目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60%。
10. 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合同书变更),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0月8日-10月25日下午5:30 |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盖章及科研科审核推荐时间(注:附件四“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务必10月18日前交到科研科,由科研科统一盖章后返还上传)。 |
10月26日-10月30日中午12:00 | 科研科进行审查,请申报人在此时间段时时查看审核意见,若退回修改,并务必修改后于10月30日24:00前网上提交,超时申报单位网络将关闭。 |
10月31日-11月4日下午5:00 | 学校进行审核,请申报人在此时间段时时查看审核意见,若退回修改,并务必修改后于11月5日中午12:00前网上提交,超时主管单位网络将关闭。 |
11月5日-11月9日下午5:30 | 纸质申报书(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含可行报告及附件)一式三份交科研科(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装订材料要求:双针装订或胶装。 |
科研科联系人:李威 肖菲喆
科研科联系电话:8221、8035、87780263、87334871
科研科邮箱:zsyykyk@163.com
财务处联系人:张路宁 联系电话: 8813
附件:
附件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附件二: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科研科
2016年10月8日